近日,作为走在国内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的桥头堡,上海市于2017年2月14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下称“2017地区总部规定”),以不断优化上海的投资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和政策服务环境,增加上海作为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首选地的吸引力。
早在2002年,上海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 ,并经2008年、2011年两次修订 ,至2011年《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下称“2011地区总部规定”)施行至今,上海已基本形成一套促进和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政策激励机制,包括资助和奖励、总部资金管理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便利、出入境手续和就业许可便利、人才引进和通关便利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