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现行的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规范。2014年1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一步规定了劳务派遣制度的具体规范,《暂行规定》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