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律师专注于美国资本市场业务领域,他经常代表公司在纳斯达克或纽交所首次上市公开发行或de-SPAC上市。王律师同时为多家美国上市公司就合规性及公司治理等事宜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并为美国上市公司的后续证券公开和私募发行以及并购交易提供服务。王宇律师也在pre-IPO和私募股权交易中为发行人或投资机构提供法律咨询。 王宇律师有近20年的执业经验,并因其在资本市场业务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而获得《亚太法律500强》认可。王律师曾在美国盛信律师事务所(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的纽约和北京办公室作为律师工作8年,然后分别在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Foerster)的香港办公室担任顾问和在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 & Wood Mallesons)的香港办公室担任注册外国律师。
美国密西根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J.D.),优等毕业生(cum laude);美国波士顿大学,化学博士学位(PH.D.);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学位(B.S.)。
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