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在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科创板八套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发布了八套配套规则的正式文件。与此同时,证监会和上交所还公布了科创板的两项信息披露格式准则及四套配套指引。上述文件与1月30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共同形成了科创板“1+2+6+2+4”的制度格局(下文合称“科创板正式规则”,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登公司”)也针对科创板修订了证券登记规则并制定了科创板股权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各项规则的名称详见本文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