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简称“《刑事协助法》”)。和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中国主张刑事调查和诉讼活动事关主权,任何刑事司法协助活动都应当基于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但迄今为止,中国只与数量有限的国家缔结了该类双边条约,而现实中有刑事司法协助需求的地区却远大于已缔结条约所覆盖的范围。《刑事协助法》的颁行及时地满足了这种需求,因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