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以下合称“私募基金”)市场参与者的多元化和投资项目对资金来源要求的差异化发展,为匹配募资端和投资端的不同需求,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考虑设计相对复杂的私募基金架构以整合不同资金来源和拓展相关投资项目,其中常用架构之一即为平行基金架构。我们基于相关项目经验,就平行基金架构的发展、适用情形和主要法律问题等进行简要总结和分析,以期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搭建多样化的私募基金架构提供参考。
虽然平行基金架构在境内外私募基金运作中均已有较为广泛的运用,且平行投资实体、平行投资载体等法律措辞已频频在私募基金的法律文件中现身,但目前我们暂未发现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权威渠道对平行基金给出明确定义。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基金架构才是平行基金,是否是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多支同时存续的私募基金就叫做平行基金呢?下文中我们结合平行基金架构的实践和我们的理解从语义、法律文件及监管角度等层面对平行基金的概念及特点进行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