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币的国际化,越来越多的境外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选择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下称“熊猫债券”)。在市场规模上,2018年的熊猫债券发行量取得大幅增长。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熊猫债券23期,发行总额为412.60亿元,占发行总规模的80.13%;交易所债券市场共发行熊猫债券8期,发行总额为102.30亿元,占发行总规模的19.87%。
尽管熊猫债券的发行和存续已有较大规模,但除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熊猫债券外,相关监管机构尚未出台针对熊猫债券的专门规定,这使得原本适用于境内机构发行债券的规则在某些方面适用于熊猫债券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下称“财政部”)于2018年9月25日正式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下称“16号文”)。在16号文生效同时,《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被正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