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年版负面清单”) 。2018年版负面清单正式允许外资控股中国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业内普遍认为这是中国金融领域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
中国近来对金融服务领域外商投资限制的放宽无疑将导致外国金融机构收购中国同行交易的数量和规模的增加。但截至目前,外资收购中国金融机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数量极少。这一现状是否会因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发布而有所改变?基于外资对中国金融服务领域投资增长的预期,本文特此对该领域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