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香港联交所刊发《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谘询总结》(“《咨询总结》”),就市场人士针对2018年2月发布的《咨询文件》所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全方位的回应。香港联交所同时正式发布了《主板上市规则》第119次修订(“《新主板上市规则》”)。《新主板上市规则》新增三个章节并于2018年4月30日生效,并且同日起接受公司按新制度申请上市。联交所同时就新增三个章节所对应的三项新政项下有关公司的上市适合性问题发布三份指引信,指引信也已于4月30日生效。
本文重点就本次《咨询总结》、《新主板上市规则》和指引信中与“不同投票权架构”和“合资格发行人第二上市”相关的内容进行梳理,尤其是相较于2月份《咨询文件》而言,正式落地的规则有哪些值得市场人士关注的新变化和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