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 )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比起此前公开的《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保护创新者权益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 “《相关政策》” ) ,以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本次《意见稿》再次突破性地拓展了创新药和专用药的数据保护时间和范围,并首次落实了数据保护的申请、审查、授权公示、异议、撤销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