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终究会来,只是比想象中更早一些。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办”)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29号)(“29号文”)(文载日是2018年3月28日,但并未官方正式公开颁布),正式表明了监管机关对于种类繁多的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立场和态度。事实上,自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于2016年4月1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2016]113号)之后(这两个文件直到2016年10月才正式对外公布),监管机关便没有再针对互联网资产管理行业发布过任何公开性的政策或文件【包括29号文提及的《关于做好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6]9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119号),此前亦未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发布】,我们只听闻对于一些头部互联网资管平台有过窗口指导,这也使得互联网资管行业在监管的“灰色地带”中一直存有一线生存空间。而本次29号文的发布,则宣告着互联网资管这一互联网金融领域仅存的“自由地”正式“沦陷”,对于目前整个互联网资管行业乃至整个互金行业都必将产生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