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日生效的《开曼群岛反洗钱条例(2017版)》(“《新反洗钱条例》”)对《开曼群岛反洗钱条例(2015版)》(“《原反洗钱条例》”)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修订,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随之于2017年12月13日发布了根据《新反洗钱条例》更新的《关于在开曼群岛预防和检测洗钱与恐怖融资的指引(2017版)》(“《指引》”)。开曼群岛新反洗钱法规体系是在顺应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于2012年发布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40条建议》(“《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目的是进一步有效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行为,维护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