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一例外,无论是国内仲裁还是国际仲裁,对于被选定或者指定的仲裁员,如果存在既定的情形,是可以被换掉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员回避,仲裁员也可以自己主动回避。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在质疑仲裁员(challenge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的事由、解决方案以及更换仲裁员(replacement of an arbitrator)的程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差别。
总体上,无论是国内仲裁还是国际仲裁,申请仲裁员回避可能存在两类原因。第一类,由于存在对仲裁员的独立性和中立性有正当怀疑的情形,需要仲裁员回避;第二类,由于仲裁员在履职过程中严重违反仲裁协议的约定、没有尽职履行其义务、出现履行职责的事实或法律上的困难等情况,需要替换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