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年第1号)(以下简称“《险资运用新规》”),该规定将于自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险资运用新规》意义重大,保监会根据近几年有益的实践经验,在原《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已被本次新规废止,以下简称“《险资运用暂行办法》”)基础上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做了一次全面的梳理,进一步扩大和规范了万亿规模保险资金的运用,同时也对与保险资金运用密切相关的“大资管”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如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产生一定影响。本文在此简要论述《险资运用新规》中值得上述机构关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