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控金融风险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要求金融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随后中国银监会于2017年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7]55号) (以下简称“《银信业务通知》”),要求对银信类业务(特别是银信通道业务)加以规范。
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如何与信托法对受托人的基本要求衔接?本文从《银信业务通知》中提出的最新监管要求出发,结合我国当前信托业发展现状,简要分析当前银信类业务(特别是银信通道业务)的监管态势,以求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