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公布了《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1号令”)。11号令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基本保留了2017年11月3日颁布的其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相较于2014年5月8日起施行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9号令”),11号令除了顺应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境外投资监管程序、减少企业境外投资监管负担的趋势以外,还增加了指导和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职能和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规定。
本文的第一部分将以与9号令进行对比的方式简单介绍11号令的主要“新”意,并在第二部分以表格的形式对11号令和9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直观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