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中院”)作出裁定,决定承认并执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作出的一项商事判决(“本案”)。本案被认为是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商事判决第一案 ,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意义,值得法律实务界和有关案件当事人予以关注。
本案中,申请人刘莉(“申请人”)向武汉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美国加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针对被申请人陶莉、童武(“被申请人”)作出的第EC62608号判决书(“美国判决”)。该判决涉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一项股权转让纠纷。根据裁定书的描述,本案的背景大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