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该《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在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之前,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6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2005年39号令)、《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2014年105号令),以及《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等,部分地方政府也有针对性地出台了本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