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1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试点通知》”)之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为“人民银行”)决定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并于2016年4月29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的发布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现阶段一直沿用的外债监管体制,我们认为有如下五个重要的方面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