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配资业务在2015年度曾经一度火爆,初步估计涉及金额达数千亿元,2015年6月被监管部门叫停并大刀阔斧清理。由于涉及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小贷公司及各类民间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涉及金额巨大,场外配资被清理之后各类纠纷涌入法院,留待司法解决。深圳特区及其前海合作区,场外配资业务尤其发达,此类纠纷数量极多,深圳中院为了统一裁判规则,于2015年11月12日通过《关于审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对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的审理进行规范,应属全国地方法院的首创。因此,本文在探讨场外配资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时,也对《裁判指引》进行简要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