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探索建立证券期货领域行政和解制度,开展行政和解试点”的要求,证监会制定了《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通过对证券期货领域中的行政和解(下称“行政和解”)进行细化与指导,《实施办法》对于查处和惩治各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行为,补偿投资者的损失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