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下称“税务总局”)自行或联合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多项税收征管文件,企业重组的所得税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已经初步建立。2015年1月8日,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下称“109号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下称“116号通知”)。109号通知和116号通知对于企业并购重组交易无疑是重大利好,这两份征管文件都将追溯至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结合109号通知和116号通知的规定,我们将在本文中对中国现行税制下的并购重组税收环境进行概要剖析,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