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起草和一个多月的征求意见,中国证监会终于在 2014 年 8 月 21 日正式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中国证监会开始对私募投资基金进行正式监管。《办法》与之前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整体的改动不大,仅在某些条款上作出了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