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本着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厘清和理顺新股发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实现监管转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市场约束,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奠定良好基础的思路,并基于“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进一步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改革总体原则,提出了包括:(1)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2)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3)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4)改革新股配售方式;(5)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在内的五大方向的改革措施。现就上述《意见》中与新股上市审核尤其是信息披露相关的重点内容简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