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现行的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规范;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定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具体细节,《决定》与《实施办法》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同步施行。2013年8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决定》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其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