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政策措施,将首批由北京、天津、武汉和上海四地的国家级高新园区新三板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范围。具备“转板”前景的新三板作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重要跳板,其扩容使得新三板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有利于进一步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推进企业的挂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