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公布了《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落实于2010年9月12日正式生效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中关于大陆对台电影开放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