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监管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于2013年1月4日发布了《监管办法》的配套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 号—信息披露》(证监会公告[2013]1号)(下称“指引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13]2号)(下称“指引2 号”)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证监会公告[2013]3号)(下称“指引3号”)(以下统称“监管指引”),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上述监管指引发布并实施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制度得以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