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7 月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旨在对2006 年8 月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进行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曾于2006 年8 月24 日同日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2002 年开始实施的QFII 制度作了首次调整。此次的修订旨在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积极引入更多境外长期资金。具体而言,《通知》简化了QFII 审批制度,降低资格要求,放宽开立证券账户限制,扩大投资范围,增加投资运作便利,完善对QFII 投资运作的监管制度,确保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