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债券市场发展,规范境内非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行为,有效防范外债风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 于 2012 年5 月2 日发布了《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1162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审批要求、赴港发债企业的标准、发债流程以及相关事项的具体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