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企业境外经营规模迅速增长,经营领域逐步拓展,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日趋复杂。这些情况均使得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显得日益重要。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规范,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和产权监管,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先后颁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两暂行办法均已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