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前沿城市之一的上海市,其金融服务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局及地方税务局于2011 年5 月3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通知(修订)》(“新通知”)。新通知自2011 年6 月3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 年6 月2 日。该通知对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于2008 年发布的《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通知》(“原通知”)进行了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