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政策上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相应的程序和各部门职责,加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进程,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参照证券市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制度,共同颁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QFLP 实施办法》)(关于《QFLP 实施办法》的详细解读,请见相关《汉坤专递》(2011 年1 月期))。最近,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举办了上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QFLP)试点工作政策解读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及上海市工商局的相关负责官员一起,就上述《QFLP 实施办法》及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 或QFLP)试点工作(下称“QFLP 试点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并就上海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预期进行了解析。汉坤律师事务所基金部律师作为嘉宾应邀参加了该解读会,以下为解读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