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 年12 月14 日发布《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年第27 号,以下简称“第27 号公告”),对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予以明确。第27 号公告自2011 年1 月14 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