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下称“《规定》”),商务部于11 月27 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下称“《申报办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下称“《审查办法》”,合称“两《办法》”)。两《办法》自2010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其出台将有利于规范经营者集中申报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