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营业性演出管理方面不断变化的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 号,以下简称《条例》),文化部于2009 年9 月3 日修订发布了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实施细则》”),取代2005 年8 月颁布的旧《实施细则》。新《实施细则》自2009 年10 月1 日起施行,旧《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