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在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基础上,以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维护稳定的房屋租赁交易秩序为目标,为处理房屋租赁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