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规定于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同时废止了9项规范性文件。与此前相关规定相比较,规定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简化合并至境外直接外汇登记中,不再将其作为单独的前置审批程序,同时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核准,并扩大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为境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降低了境外投资成本。规定的主要内容简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