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于2009年3月5日向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分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特急)(以下简称“《通知》”),就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设立及后续审批事项做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