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环境不断变化,自媒体行业蓬勃发展,信息传播能力呈几何级数增长,基金管理公司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财产管理过程中,是否恪尽职守,履行了谨慎勤勉、有效管理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都受到公众的审视。《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22〕41号)中也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加强品牌建设与声誉管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致力打造“百年老店”,坚持讲情怀、守专业、正理念,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切实摒弃短期导向、规模情结、排名喜好,坚决纠正基金经理明星化、产品营销娱乐化、基民投资粉丝化等不良风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于2022年6月17日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基协字〔2022〕194号)(“《风险管理指引》”),这是行业首次针对声誉风险出台的指引文件,主要着眼于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困难以及行业自律经验,旨在完善声誉风险监测、评估、应对、处置等机制,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减少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和对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