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俱乐部在引入外籍球员或外籍教练时,必须要考虑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如何设计解决纠纷的管辖机制。
正如上篇文章所述,涉外足球争议一旦被提交至FIFA仲裁,很多中国俱乐部将不可避免地陷入不利境地,由于不熟悉FIFA裁判程序、规则以及客观存在的语言障碍(FIFA官方语言多达四种),加之FIFA适用的裁判规则倾向于保护球员或教练员利益,导致中国俱乐部很多情况下不但要付出高额的律师费,还有可能稀里糊涂输了官司,赔偿款金额动辄数百万或上千万欧元,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中国俱乐部在合同签署阶段精心设置争议解决的管辖机制,为自己设置权益保障的第一道防线,以及在争议发生后采取适当的管辖策略,不打无准备之仗,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