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9日。
现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3月生效,其后约半年(2019年8月)《药品管理法》即进行了大幅修订,正式在全国采纳了之前在部分省市试点多年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简称“MAH”)制度。新《药品管理法》已历两年有余,社会各界急切地期待配套实施条例更新。在MAH制度实行至今,国家药监局等监管机构在《药品管理法》之外积累、更新了大量补充规则,这些规则散落在各份单行规定、通知公告、指导原则中。从发布内容来看,《征求意见稿》不仅细化或增加了《药品管理法》未展开或明确的若干条款,也整合了前述众多分散在各层级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