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对信托业务的分类进行了调整,总体调整思路为将信托业务分为三类: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若征求意见稿最终落地则信托业务将会一改之前的分类标准并形成“三分天下”的新局面。
目前的信托业务分类主要是信托业协会定期公布的行业数据口径,即将信托业务按照资金来源分为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及管理财产信托。按照功能分为融资类、投资类、事务管理类信托。前者主要是基于信托财产形式的分类,而后者主要是根据信托公司在信托关系中所负责任义务及实际承担的风险的差别进行的分类。这一分类以信托公司上报的1104表为基础,信托业协会自2010年一季度开始按照这一分类按季公布全行业信托业务情况,并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