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根据2021年9月30日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收到的公开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
2021年以来,针对如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分别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侧重于不同领域。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信部出台了上述《管理办法》,对接《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细化,明确开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重要数据管理等具体要求,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监管体系 。针对网络数据 ,网信办于2021年11月14日,公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网络数据条例》”)。该条例针对《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制度设计了实施路径;针对上位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并创设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例如重要数据处理者备案要求和年度报告要求、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义务、网络平台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