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是金融资管领域的争议解决持续深刻变化的一年,我们从未在此前任何一年里看到数量如此之多、争议如此之大的案件潮,也从未如此明显地观察到这个领域呈现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已经如此集中和复杂。2019年底印发的《九民纪要》相对明确了资管纠纷的裁判规则,但仍留存许多争议问题尚待统一共识。2021年初《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正式实施,新旧衔接既有平稳过渡,也有正反解读,既存争议与法律适用问题叠加,统一裁判规则进入了深水区,立法者、裁判者始终在积极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难题。2021年末“资管新规”结束过渡期,正式成为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总纲领”,未来司法审判与监管政策的关系会更加紧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不断加强,“代销”“通道”“损失”可能不再是卖方机构的免责金牌。同时,受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资产处置难度增大、手段多样化,处置链条呈延长趋势,破产重整或清算的概率增加。正是以上种种注定了2021年是不平常的一年,考验如火,正在淬炼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