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代社会经济生活来看,公司是社会经济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组织形式,没有之一。在中国大陆,资本市场上最为重要的载体即上市公司,法律上就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存在;而非上市的家族企业与家族控股公司,往往也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态存在。即使部分人士通过有限合伙等形式进行投资,但是最终投资项目的运营主体也是公司。因此,《公司法》修订在即,我们有必要认真关注本次《公司法(修订草案)》(“《草案》”)中新增的、修订的规范,特别是这些新规范对企业家及其他高净值群体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