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于2021年7月10日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数据处理者(以下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包括赴国外上市,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将纳入网络安全审查范围。本文将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初步解读,并分析其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