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对某一头部互联网公司的反垄断《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对该互联网公司滥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行为,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营业额4%的罚款,计人民币182.28亿元。这一罚款是中国反垄断执法中的最高纪录,远远超过了2015年高通受到的60.88亿元处罚,其可能也是中国各类企业遭受的最大金额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