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型私募基金清算,除应当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外,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下称“《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合伙企业法》仅对合伙企业的清算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意见。因此,对于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清算、清算人及其义务等诸多问题仍需厘清。就实践中常见的合伙型基金清算的疑惑,我们结合实务经验发表以下看法,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