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金融法院裁定认可一份香港法院的判决引发业界关注。该判决缘自某香港投资基金针对一家上海企业的诉讼,起因是该上海企业为其境外关联方境外发行债券出具的一份维好协议(Keepwell Deed)。此前也有媒体报道,在某境内知名企业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基于该知名企业为其境外关联方境外发行债券出具的维好协议,债券持有人向该知名企业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却被拒绝确认。上海金融法院裁定的案件细节虽尚未公之于众,但其认可基于维好协议作出的境外法院判决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缓解金融行业对于维好协议效力的焦虑。当然,由于国内法院尚未有公开判决对这个问题进行正面阐述,对维好协议的性质和效力,以及境外债券投资人基于维好协议在中国法下的救济途径等问题,仍有待探讨和检验。